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有什么区别?
时间:2024-11-06 访问量:1063 作者:广东汉立律师事务所行政复议是行政单位内部处理;
行政诉讼是司法救济途径,走的是法院程序。
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都是当事人在和政府部门之间出现争议的时候,可以去维权的手段、方法和法律途径。行政复议可以走行政诉讼,也可以提请行政复议。
当新的《行政复议法》出台之后,很多人会说行政案件要先复议才能够诉讼,广东汉立律师事务所律师先给大家扫个盲:很多网上的段子甚至一些律师都在讲述;2024年1月1日起,所有的行政案件都只能先复议后再诉;其实这个是不对哦,新的《行政复议法》里面的规定确实比以前的类型要多一些,但仅仅限于新增的类型要先复议再诉讼,但并不是所有的行政诉讼都要提前复议再诉讼。
行政复议是行政单位内部处理行政诉讼是司法救济途径,行政诉讼是当事人政府部门产生纠纷时走的是法院司法程序。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都是当事人在和“官”之间出现争议的时候;可以去维权的手段和方法。新的《行政复议法》确实比以前的类型要多一些,但是仅仅限于让上一级的行政机关去申请行政复议,所以两种维权方式可以选。
总而言之
行政复议是指行政当事人认为行政主体(政府部门或者单位)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或者违法执法的行为,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查申请和审查。行政复议可以像同级别的某某部门行政复议,也可以向上一级的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,行政复议属于行政行为,是行政机关体系之内的层级监督制度,救济途径和纠错途径,行政复议的优点在于具有简便、迅速的特点,但对公正性的要求较低。
行政诉讼是指当事人和行政机关(人员或者部门)的行政执法行为侵犯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,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由司法机关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。行政诉讼是人民法院对行政机关的监督活动,属于司法行为,具有更高的公正性和权威性,但程序相对复杂,而且周期性也比较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