什么情况下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呢
时间:2024-10-28 访问量:1075 作者:广东汉立律师事务所很多购房者问,在什么情况下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退费呢?
下面汉立律师为您解答。
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退房的10种情形,并且不用赔偿违约责任:
1、购房者缴纳了定金,但是非因购房人的原因导致未能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。比如银行未审批按揭贷款的。
2、签订了认购协议,但是因为开发商的原因未办理预售许可证的。
3、发生了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。
4、开发商一房二卖、先抵后卖、虚假宣传等,导致购房人的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。
5、开发商擅自进行规划变更和设计变更,导致房产的户型、质量、功能等发生变更的。
(例如:买的是普通住宅房,开发商实际交付的是商住房,违背了购房者购买真实的房子,可以在得知真相后一年内起诉要求撤销合同并退房)
6、合同约定面积和实测面积误差的绝对值超过3%的。
7、商品房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和交付后质量不合格的。
8、因房屋质量问题,严重影响居民正常居住使用的。
9、开发商逾期交房超过一定时间,一般是超过3个月。
10、开发商逾期办证超过一定时间的(一般是交房以后超过一年的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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