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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给验收但是工程提前使用了怎么办呢?

时间:2024-10-28   访问量:1074 作者:广东汉立律师事务所

建筑工程案件中,很多案件的当事人咨询甲方合同竣工后故意拖延验收,或者拒绝验收但是工程已经提前使用了这样该怎么办呢?

这里广东汉立律师为您专业解答:

工程已经完工或者竣工的情况下,甲方拖延验收或者不给、拒绝验收的,提前使用不予结算或者拖延结算的。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呢,如果甲方在工程已经竣工和工程量已经完成了没有验收提前使用了,就可以认定工程是合格的。所以施工方直接可以把它视为已经验收合格的一个项目,可以直接去管辖地人民法院起诉。

在起诉过程中特别要注意:

1、定位:法律定位

2、定性:合同性质

3、定效:合同的效力

4、定量:工程量证明材料

5、定价:约定的合同的价格模式

6、定损:出现索赔和反索赔。

所以,建筑工程案件中甲方合同竣工后故意拖延验收,或者拒绝验收;但是工程已经提前使用了拖延支付工程款,这6个问题要准备好才能更好的打赢关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