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,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一方事后追认的债务,以及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,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。如果共同财产不足清偿债务,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,可以由双方协议清偿;协议不成的,由人民法院判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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