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诈骗追回的钱是否认定诈骗罪数额?

时间:2025-07-21   访问量:1005 作者:广东汉立律师事务所

诈骗追回的钱,依旧应认定为诈骗罪的犯罪数额。

  1.在诈骗刑事案件中,涉及金额的计算是依据诈骗分子实际骗取的数额而定的。

  2.即使后续部分或全部金额被追回,这些钱款在诈骗行为发生时,已经是诈骗分子实际占有的,因此应该计入犯罪数额中。

  3.当诈骗行为发生后,无论受害人是否能够通过法律手段追回损失,诈骗分子在犯罪过程中所实际占有的金额,均被视为其犯罪行为的直接后果,也是衡量其刑事责任的重要依据。

  4.《刑法》第六十四条规定,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,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。

  这一规定进一步强调了,即使诈骗所得被追回,其在犯罪过程中所占有的金额,依然属于其违法所得,应计入犯罪数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