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怎么才叫合同诈骗罪

时间:2025-03-31   访问量:1065 作者:广东汉立律师事务所

合同诈骗罪,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在签订、履行合同的过程中,通过一系列不正当手段骗取对方财产的行为。

  1.具体而言,这种行为可能表现为合同一方当事人故意隐瞒真实情况,或者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,诱使对方当事人基于错误的意思表示而与之签订或履行合同。

  2.换句话说,合同诈骗罪的核心在于“诈骗”二字,即利用合同作为手段,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骗取他人财物。

根据《刑法》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,合同诈骗罪的具体情形包括:

  1.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;

  2.以伪造、变造、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;

  3.没有实际履行能力,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,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;

  4.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、货款、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。

这些情形都构成了合同诈骗罪的要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