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定代表人超出章程规定的职权对外订立合同,公司是否承担责任?
时间:2024-11-13 访问量:1104 作者:广东汉立律师事务所法定代表人超出章程规定的职权对外订立合同,公司是否承担责任?
一般来说,法定代表人是即使没有公司特别授权,也有权对外独立代表公司的自然人。其代表公司从事民事活动的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。
如果公司章程或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的职权进行限制,原则上仅在公司内部产生效力,如果交易相对方不知道公司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。即便法定代表人越权签订合同,公司也应当受到合同约束。
广东汉立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提醒您,根据公司法第十一条的规定,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,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。
可见,法定代表人超出章程规定的职权对外订立合同,公司一般是要承担责任,但是若交易相对方若明知法定代表人职权受限,则公司就不用承担责任,而应由法定代表人承担民事责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