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并购和收购有什么不同之处呢?

时间:2024-11-01   访问量:1068 作者:广东汉立律师事务所

并购和收购是不是一回事儿?

很多人会把这个概念弄混,下面汉立律师对于这个法律问题简单讲解,希望对您有所帮助。

并购的性质是两家企业合为一家,收购的性质是被收购方隶属了另一方,这两种是两种性质。并不考虑彼此双方的互补性,两家企业合力所能够创造出更大的市场结果。收购则考虑的是强化自身的竞争力,形成更好的防御壁垒。在并购中要注意双方评估的价值,站在客观事实角度来对甲方的企业和乙方的企业进行测算,这样双方融合才会公平合理。如果只强调甲方企业价值而去贬低另一方,那这样一种思维是走不到一起。还有就是谁来做融合部的总负责人这点非常重要。也并不是因为甲方或者乙方公司价值大就是总负责人,而是具备能够实现双方共赢的策略来选择总负责人;双方都找不到,选择外聘第三方也是不错一种选择。对于收购方面关于价格很重要,一定要买卖双方都觉得合情合理和双方同意的情况下,再去签署收购协议书;收入方也可以提出用等价值的资源加上现金进行复购,像收购后给予的股份、期权或实物等都是可以的,收购后可以继续留任相关人员,根据新公司的经营所需来定即可。但无论并购和收购,都会遇到一个问题,就是双方的团队融合,两种文化会产生相应的冲突,包括一些管理机制啊,利润分配等等。为了平稳过渡,采取阶段性保持原有的经营方式,在限定时间内逐步调整,最终达成一体化。

对于收购并购的不同之处你明白了吗?